和好,不只讓自己好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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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聽人說與自己和好、與他人和好、與天主和好,謂信仰來說,和好的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。但現在漸漸覺得,和好固然是一件重要的事,不過對象也很重要,我想事實上有太多時候我們沒有跟對的人來和好,以至於總是遺憾。

可能每個人都有過一種經驗,當與他人的關係發生了震盪,之後自己主動想要修復這層關係,卻發現對方似乎接受程度不高,或者根本只是表面上的復合,之後情境仍是尷尬又尷尬。大部分主動的那方可能會懊惱,可能會生氣,為什麼你不接受呢?我都主動道歉了,我們就不能像從前那樣嗎?

或許換另一個角度想,道歉的對象,我低聲下氣的對象,真的是當初我惱怒的那個人嗎?但真相,卻是我在理智上向天主道歉,因為我渴望繼續依靠祂;而情感上,我是向深感委屈的自己來道歉,因為我渴望自由,若我不道歉,就無法釋放自己緊迫的情緒,我不想陷自己於不安當中。

有一種人際三角型叫做opx,o是他人,p是自己,x是事物。若p和o兩者對x的態度都是正向+,則p和o之間的關係也會是正向;若兩人對x都持負向-,負負得正,則p和o之間的關係仍是正向+。若p和o對x的態度一持正向+,一持負向-,那麼負正得負,兩人的關係就會是負向,簡言之兩人就會吵架。

很多時候,這種為了讓自己好過一點的道歉發揮不了效用,那是因為主動者是向自己道歉,不是向對方道歉。沒有回頭看看真正吵架的原因,持不同態度的還是持不同態度,如果沒有改變自己不一樣的態度,就算道歉過一百次,只要回到爭論的那個主題,不同態度的人還是照樣要吵翻。

同樣地,不合的人絕對不只是一個事件而吵架,可能有很多長期的原因。因為生活環境,而讓價值觀有了隔閡;或是兩人對彼此的定位不同,可能一人覺得這是我深愛的摯友,另一人則不這麼認為;也或者父母親認為該多花點時間在家人身上,而子女卻總是不回家;感情上一方以長期的眼光面對,另一方則可有可無...

所以說,兩方的態度仍不一致,道歉、低頭、示弱等等都是假的。你根本沒有心要和對方和好!

要和自己和好,讓自己好過,就要和天主和好,和天主和好,就是和他人和好。你我都是天主的肖像,說愛天主,卻不愛近人,不愛不是基督徒的人,不愛和你爭寵的人,不愛讓你失望的人,不愛不是同一頻率的人,不愛總是批評你的人,不愛不體諒你的人,哪那叫愛天主?那是假信仰!




並以此勉勵我自己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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